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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闻康斯坦
丁的自白,就又想起情书上的那些文字。
其实他本人也是不信这些传说的,所以撰写的目的是想将感情整理好,尘封在这些纸张中,达成「仪式」得以让他在内心里放下,理由是他认为自己根本不会有任何回应的机会,觉得他的感情毫无希望。
因为他是个男的,在追求上就bnvx显得机会渺小;因为这种感情足以影响人生发展,所以纵使自己喜欢男人,自己也会为了未来而拒绝他。
因为他觉得,他或许已经被自己讨厌了。
他猜测他的存在会带给自己压力,自己根本不会想与他说话,更别说是有进一步的感情发展了。无论是天生的优异智商或是坐拥的家世背景,都会像个无形的刀刃般刺伤自己,他更耳闻同侪拿这些事情私下耻笑自己,讽刺自己努力的要si要活也拚不过投对胎的他,而这些恶意话语让他尴尬又无奈,纵使他真的没有这个意思,自己也会误解他。
许多既定事实以及劣势他无力改变,他更不希望因为自私的情感,而带给自己任何负面影响,所以他觉得是该放弃了,於是在高三的圣诞节写下这三封情书整理感情,盼望写完后时间就能慢慢冲淡所有感触。因为他ai的深刻无法说忘就忘,只能维持着那可笑的自尊心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的目送自己毕业。
康斯坦丁说他并不是要刻意冷漠、没有因为看不爽想把自己当空气,而是他为了掩盖内心澎拜情感,而做出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平静,实则可笑又可悲的伪装。
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自己,喜欢到快要发疯了。
已经数不清在几个夜晚想起自己、数不清几次因为异x或同x而吃飞醋,甚至觉得只要与自己多说两句话,表情就会难以控制而坦露所有情感,因此他决定与自己保持距离,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对自己的尊重。然后他自嘲是个注重形象跟自尊心的人,这样的举动至少可以维持他的面子、维持他的理智。
即使他后悔的要si,即使他真的不希望自己讨厌他,但再让他选择一次,他还是会这么做。
……由此看来,康斯坦丁果真是智商过人,连这样细微的情绪都能察觉。
自己在青少年时期都没能想明白而刻意忽略的复杂心情,他却都已经了然於心、掌握透彻。
或许,自己当年高中时自认并无讨厌他,但其实内心底层仍然心生排斥,而他也不经意地感觉到了。
那样的情绪是源自於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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