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刻、打造成适合自
己的样子,这放在二十几岁的蒋琛一定会这么做,所以他曾经这么做过,但是玉碎了,碎成了粉末。而再次遇到美玉,他就望而却步了,他可以养着他,将他养的更好,却深知自己不是拥有这块儿玉的人。他可以花重金养,但是不会再把他变成自己的,等哪天他遇到比他还会养玉的人,这块儿玉他就拱手送人。
实际上按照包养准则来说,他不需要这么做。但是他是人,看到美好的事物总会有恻隐之心,或许他实在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,但他也是一个有心的人,可能看不清,但做选择时却总会跳出来提醒他——你还是想选择善良。
所以他不碰他,也容忍他,看他作、看他闹、看他胡作非为。
不能说他没有纵容,如果他没有纵容,于望早就从这里滚了出去。所以既然他选择沉默,就不会苛责他的天真。
于望被他挠醒后一脸茫然。
他死都不会想到是身旁一本正经,一脸冷漠的男人挠了他的脚底板。
他坐了起来,发现自己把蒋琛挤的快掉床,赶快往旁边躺了躺。
蒋琛说:“起床。”
于望迷迷糊糊地坐起来,脑子还没醒,身体却很听话。
下一秒,就听到闹钟响了。
蒋琛看到于望闭着眼呆了一会儿,又砸回床上,没到五分钟,又一跃而起:“我有课!”
他一阵疾风般的速度完成洗漱,赶去客房穿衣,又到餐桌边吃饭。
蒋琛已经习惯了。
于望背着书包换鞋的时候他还在系领带。
以前的领带是宋元给他系的,他只用站着享受,来美国后是他一次又一次自己学会的,瞥眼餐桌,还得提醒于望:“手机。”
于望又二返头拿着手机,在风中留下一句再见。
那是宁愿赶着,不愿早起一分钟。
后来蒋琛把他有课的时间段的闹钟都往前调了十分钟。导致他每天去到班级里都有些茫然,怎么会早到几分钟,明明应该卡着点。
后来被发现,蒋琛的回答是:“路上应该注意安全。”
于望就没再调回去。
到了公司,蒋琛看眼日期,今天就是赴约的日子。晚上八点到第二天清晨,主办方给每位贵宾都安排了房间,看来是个不醉不归、酣畅淋漓的宴会,这还是布朗斯给他发邀请函时他才了解到的。脑子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被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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